根据《山东农业大学2021年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不含专升本、辅修专业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前三年必修环节学习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多次重修的课程按照最好成绩计算)位于所在专业前30.00%。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并公开公示后的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学习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多次重修的课程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50%。
(六)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四六级考试等原因,今年不再将外语水平要求作为推免基本条件,学院将外语水平作为考核参考内容。
二、推免工作程序
(一)推免名额分配:威澳门尼斯人手机版下载安装2021届本科毕业生共465人,学校分配推荐名额22人,以各专业人数为依据,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法学专业:7人,行政管理专业:5人,秘书学专业:3人,城市管理专业:4人,文化产业发展与管理专业3人。
(二)比例公布: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确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本学院对必修环节学习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多次重修的课程按照最高成绩计算)的要求,将成绩排名要求报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内公布。
(三)排名公示: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公示各专业学生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分,多次重修的课程按照最高成绩计算)排名情况。
(四)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上报学院。
(五)学院考核
1.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组织本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的审核及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工作,既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重视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2.科研创新能力考查(见表1)
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包括政治思想、科研品德、专业素质能力、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学术竞赛奖励、参军入伍服兵役、境外学习交流与实习等。本部分占总成绩的30%(各项得分实行赋分制,按百分制计算,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百分制)=科研素质能力得分×20%+学术论文得分×30%+科研项目得分×20%+学术竞赛奖励得分×20%+参军入伍服兵役得分×5%+境外学习交流与实习×5%
表1 科研创新能力考察指标体系
序号 |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价指标 | 备注 |
1 | 科研素质能力 | 20 | 政治思想、科研品德、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科研志愿服务等 | |
2 | 学术论文 | 30 | 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7分;CSSCI扩展版收录期刊论文每篇3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2分;公开出版的普通期刊论文每篇1分。 | 公开发表论文得分只计算申请者第一作者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申请时间;论文发表期刊需国家公开发行的期刊(有版权号);发表论文需达到3个版面及以上(或4000字及以上);多篇文章累计计算得分。 |
3 | 科研项目 | 20 | 政府设立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位7分,第二位4分,第三位1分;政府设立的厅级科研项目;第一位4分,第2位1分;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位2分,第二位0.5分;校级SRT项目,第一位0.5分。 | 多个项目累计计算得分。 |
4 | 学术竞赛奖励 | 20 | 国家级奖励一等奖第一位10分,第二位7分,第三位5分,第四位2分,第五位1分;国家级奖励二等奖,第一位7分,第二位5分,第三位3分,第四位1分;国家级奖励三等奖,第一位5分,第二位3分,第三位1分。省部级奖励一等奖第一位7分,第二位5分,第三位3分,第四位1分;省部级奖励二等奖,第一位5分,第二位3分,第三位1分;省部级奖励三等奖,第一位3分,第二位1分。厅级奖励一等奖第一位3分,第二位1.5分,第三位0.5分;厅级奖励二等奖,第一位2分,第二位1分;厅级奖励三等奖,第一位1分。 | 多个奖励累计计算得分。 |
5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5 | | |
6 | 境外学习交流与实习 | 5 | | |
(六)成绩计算与排序
根据学习成绩和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得分计算出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学习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分,多次重修的课程按照最好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70%+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得分(按百分制计算)×30%
(七)报学校审核
学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表,由推免工作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推免生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三、有关说明
1、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择优选拔。
2、对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者,学生可于学校推免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前书面向教务处反映。
3、学生如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进行投诉和申诉。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5、对于其他符合加分条件但本办法中未列出的,由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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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